短信广告公司制造垃圾短信不只是烦人,可怕的是他们掌握了大量的企业和个人信息。央视第18届“3.15晚会”揭出惊人内幕:全国5亿手机用户,垃圾短信制造公司数据库居然掌握了一半用户的信息,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百姓,手机号码背后附着的家庭住址、收入水平、消费习惯等信息,皆囊括其中。 谁动了我的隐私?看看手机中删不完的垃圾短信,想想前不久自己和家人屡屡遭遇莫名其妙的中奖信息等假信息,被折磨得心惊肉跳、草木皆兵,笔者更为那转手倒卖于无良商家间的“隐私库”表示担忧:2亿多手机用户隐私信息,攥在垃圾短信制造者和骗子手里,手机想不成为垃圾箱或手雷恐怕也难。 “我”的隐私,受法律保护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40条明确规定: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。而且“我”对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分外留意——办手机卡时,千叮咛万嘱咐窗口营业员,未经本人同意坚决不能外泄;自己从不愿享受网上购物、网上银行带来的便捷,就是因为害怕信息被盗,只要遇到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的项目内容,一概不予填写。那么,“我”和其他2亿多手机用户的绝对隐私,是被谁剥开晾晒的呢? 无孔不入的“隐私贩子”可以利用无所不能的网络搜索功能,达到其部分目的,却不可能建立起有着2亿多用户信息的庞大数据库,供垃圾短信炮制者肆意群发组发、祸害广大手机用户。是电信公司的网络安全系统过于脆弱,被他们轻易攻陷,还是企业中有内鬼存在,把用户信息当作商品私下出售?这绝对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小问题,事关电信企业社会形象,事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,事关公共信息安全和亿万手机用户切身利益。 垃圾短信泛滥,色情信息蔓延,手机行骗案件剧增,与众多手机用户的隐私信息毫不设防有很大关系,“隐私库”的收集、创立者无异于助纣为虐。2亿多手机用户被泄露,这应是一起严重践踏宪法、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的公共事件,央视“3.15晚会”不可简单曝光了之。有关部门必须予以快速跟进,查个水落石出,切断隐私产业的暴利链,将那些隐私寄生虫、隐私买卖者绳之以法。否则,手机用户无隐私,垃圾信息制造者和骗子们寄生的平台难以铲除,弥漫于手机用户间的社会性恐慌将永难平息。 |